关于对长期不用电用户销户的公告

关于对长期不用电用户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保障广大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户办理减容超过两年仍未申请恢复的,按照永久性减容办理;永久性减少全部容量的,按照销户办理。”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国网济南市章丘区供电公司现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用户进行销户。

公告期限为一个月,请符合条件的客户在公告期内到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办理销户和电费余额退费事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户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31-89024357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国网济南市章丘区供电公司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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