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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财科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0-23 点击:

奉节县农业委员会 365bet真人投注
关于申报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
通 知


相关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渝农发〔2015〕106号)、《365bet真人投注关于报送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奉节财农〔2015〕18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粮油生产发展,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从事粮油生产、加工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有营业执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申报单位具备明显区位优势和示范效应。
    3.申报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单位,应达到200亩规模以上流转土地从事粮油生产。
    4.申报实施粮油加工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从事粮油生产与加工配套的基础条件,年加工能力达500吨以上。
    三、项目内容
    1.建设内容
    开展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农田机耕道、田间人行便道、渠堰整治、微型小型水池);开展粮油加工项目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厂房、仓储、购置加工设备、运输机械;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注册商标<“三品”即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一标”即农产品地理标志>)。
    2.建设期限
    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
    3.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扶持,申报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每个单位,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申报粮油加工项目的每个单位,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和厂房、仓储建设、粮油加工设施设备购置、以及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认证和注册商标。
    4. 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计划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万元,粮油加工建设项目150万元。
    四、自筹资金比例
    农业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一半。
    五、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推荐上报。
    六、填报要求
    请按要求,认真、准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项目申报汇总表》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七、装订要求
    材料实行双面打印、简单装订。
    八、报送方式
    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一份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应的资质佐证材料于2015年10月27日17:00前,报送到县农委规划财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 诚(电话:56553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表.xls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
 

奉节县农业委员会 365bet真人投注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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