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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严格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信息来源:段书成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05 点击:

      为了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规范业务办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近日,县财政局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对内控制度、印章管理、账户设置等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要严格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单位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一岗一责、岗位严格分设,严禁混岗,一人多岗。支付系统的录入岗位和审核岗位必须严格分开。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直接支付方式,除中央专项资金、工资统发和惠农直补资金以及上级文件要求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外,其余所有财政预算资金、代管资金均实行授权支付形式。
      《通知》要求,要严格加强财务印章管理,资金支付预留的银行印鉴和电子印章,按照工作岗位设置的不同,必须指定专人分别保管,明确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一人统管或代管,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银行账户设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级预算单位,只能开立一个零余额账户,严禁开设实有资金专户。因特殊原因必须开设实有资金专户的,必须经县财政局批准。乡镇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和一个代管资金专户。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划转财政资金,预算单位和乡镇应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和用途规范使用财政性资金,直接将款项从零余额账户支付给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或最终收款人。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预算单位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银行账户和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划转资金,更不得违法将财政资金划转到个人账户办理支付业务。预算单位和乡镇应切实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提取和使用现金。积极推行公务卡报销结算,减少现金使用。
      《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和乡镇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内控制度、支付管理流程、印鉴和账户管理规定、内部转账、提取使用现金等业务,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退回资金处理,情况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察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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